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根據《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的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2〕19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關于加強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2013〕7號)的要求,現就開展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示范平臺)運營情況檢查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檢查范圍為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首批和第二批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共計307家。
二、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由。ㄗ灾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下簡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對所轄區內示范平臺的運營情況(包括服務質量、服務收費、服務滿意度等)進行檢查,檢查時間段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0日。
三、具體工作要求
(一)請示范平臺對照《管理辦法》的相關條件和要求,進行自查,包括以下內容。
1、全年服務工作總結。包括:運營管理、制度建設、服務業績及成效,以及進一步完善服務功能,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組織帶動社會服務資源的能力,主動開展公益性服務,積極承擔政府部門委托的各項任務,在解決中小企業共性需求,暢通信息渠道,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發展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實現創新發展等方面發揮支撐和示范帶動作用等。
2、填報服務企業名單(100家以上),
3、享受進口設備免稅政策的情況
4、參加我司組織的創業輔導培訓、云計算服務中小企業培訓和知識產權服務中小企業培訓的情況。
(二)請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對示范平臺運營情況進行檢查,并做好服務滿意度測評。檢查完成后形成檢查情況總體報告,并填報示范平臺基本情況匯總表(附件1);服務滿意度測評及評價意見表(附件2)。
(三)請于2014年1月25日前行文將檢查情況總體報告、各示范平臺工作總結等材料報送我司。同時,通過示范平臺申報管理系統填報(省級主管部門可通過系統用戶管理功能查詢所轄地區示范平臺的用戶名和密碼,系統2014年1月1日以后上線)。
四、聯系人:中小企業司 陳濱 010-68205320
技術咨詢電話:4006566216
附件:1.示范平臺基本情況匯總表
2.服務滿意度測評及評價意見表
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司
2013年12月24日 |